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金剛經摘要 4 法尚應捨 何況非法

金剛經摘要 4

知我說法 如筏喻者;

法尚應捨 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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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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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
若佛但以 名相宣說 諸法法性,令諸有情   而得悟入,
云何佛於 無名無相法 以 名相說 令他悟入耶?

佛言善現!
我隨世俗   假立名相
方便宣說   諸法法性   而無執著。

善現!
如諸愚夫 聞說苦等,執著名相 不知假說,
非諸如來 及佛弟子   聞說苦等 執著名相,

然如實知 
隨世俗說   無有真實   諸法名相。

善現!
若 諸聖者
於名著名 於相著相,

如是亦應
於空 著空,
於無相 著無相,
於無願 著無願,

於真如 著真如,
於實際 著實際,
於法界 著法界,
於無為 著無為。

善現!
是一切法 但有假名   但有假相   而無真實,
聖者於中   亦不住著   但假名相。

如是善現!
菩薩摩訶薩   住一切法   但假名相,
應行 般若波羅蜜多,而於其中   不應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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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積經卷第四  一切諸法 皆是如來假名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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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諸法   如來悉知   以緣起門   開示宣說。
如是緣起   虛妄不實   自性本性   皆悉空寂。

是緣起性   亦非真實    能令眾生   雜染清淨-
於十方求   皆不可得   
無所得故   無有攝受

無攝受故
於我所說 尚應捨離 何況非法。


所言捨離 
彼亦非有   亦無所取   
無有功用   本性清淨
一切諸法   無有分別

了知分別   如實性故
一切諸法   無有所住   亦不可見 


無異性故。
是故諸法   無住無依  但以名字 施設而有
彼皆空寂   無有自性   無住而住。
是故諸法   無有住處。

處無有故、盡故、滅故 及 變易故。
如來但以   異名宣說。
如是密意   應當了知。


不應執著   善與不善。----------------------------------------\不善無性
若執善法,彼不善法   亦當執著。
由執  如是 不善法故   生諸苦惱。



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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